本报讯 一幅印有“SEDUCTION”字样的结婚照令家住在杭州文苑路的俞某新婚之喜变成了气愤和烦恼。俞某认为“SEDUCTION”含义下流,对自己及配偶的名誉造成了损害。据钱江晚报报道,近日,俞某向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诉状。
1998年11月中旬,俞某在杭州湖滨路上的龙摄影营业处拍摄了一套婚纱照,后又挑选了其中的一张制作成水晶画像。1999年1月3日,俞某举行婚礼,许多亲朋好友前来参观新房。一些心细的朋友发现照片上的英文“SEDUCTION”时,开始低声私语。在新郎的一再追问下,朋友才说:“SEDUCTION在英文中有‘诱奸’,‘勾引’之意。”这事破坏了俞某的新婚之喜,给夫妇俩在精神上带来了极大的痛苦。8月3日,俞某向西湖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诉状,要求“龙摄影”向他们公开道歉,赔偿名誉损失20万元人民币,并重新制作一幅水晶画像。
杭州“龙摄影”的管理人员张某则表示,他们在接到俞某的投诉后,曾特意到外文书店查过字典。“SEDUCTION”在作形容词时有“魅力”、“诱惑力”的意思,把这个词印在照片上,是对新娘魅力的赞美,“龙摄影”并没有诽谤顾客之意。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